國家衛(wèi)生健康委員會和國家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聯(lián)合發(fā)布了兩項包裝飲用水密切相關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——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用天然礦泉水》(GB 8537-2018)和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生產(chǎn)衛(wèi)生規(guī)范》(GB 19304-2018)。該兩項標準將自發(fā)布之日起一年后實施,即2019年6月21日實施。
中國飲料工業(yè)協(xié)會作為這兩項標準的承擔單位,在制定過程中開展了大量工作,進行行業(yè)調研,組織包裝飲用水生產(chǎn)企業(yè)討論,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反饋行業(yè)意見等等。最終配合國家衛(wèi)生健康委員會和國家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完成這兩項標準的制定工作。
重點搶先看:
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用天然礦泉水》(GB 8537-2018):該標準代替GB 8537-2008《飲用天然礦泉水》,與原標準相比主要變化如下:
1、 細化了四類飲用天然礦泉水的定義;
2、 修改了水源要求;
3、 加嚴了感官要求,將“色度”指標限值由15度降低到10度,將“渾濁度”指標限值由5NTU降低到1NTU;
4、 修改了界限指標,“碘化物”不再作為界限指標;
5、 從嚴了個別限量指標,將“耗氧量”指標限值由3.0mg/L降低到2.0mg/L;
6、 原標準中涉及的亞硝酸鹽、硝酸鹽、砷、鎘、鉛、汞污染物指標不再單獨規(guī)定,要求直接符合GB 2762的規(guī)定;
7、 加嚴了微生物要求;
8、 刪除了標志條款中的部分要求。
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生產(chǎn)衛(wèi)生規(guī)范》(GB 19304-2018):該標準代替GB 19304-2003《定型包裝飲用水企業(yè)生產(chǎn)衛(wèi)生規(guī)范》和GB 16330-1996《飲用天然礦泉水廠衛(wèi)生規(guī)范》,與GB 19304-2003和GB 16330-1996相比,主要變化如下:
1、 按照GB 14881調整了標準結構;
2、 修改了適用范圍,適用于所有品類的包裝飲用水;
3、 修改了術語和定義;
4、 修改了生產(chǎn)用源水的水質監(jiān)測要求;
5、 修改了水源的衛(wèi)生防護要求;
6、 增加了源水采集衛(wèi)生要求;
7、 修改了廠房和車間、設施和設備要求;
8、 增加了生產(chǎn)過程的食品安全控制要求;
9、 增加了附錄A“包裝飲用水加工過程的微生物監(jiān)控程序指南”。
GB 8537-2018與GB8537-2008 飲用天然礦泉水標準變化對照表2018版標準正文內(nèi)容從5頁縮減到3頁,條款從8條縮減至4條,簡潔不少。主要變化如下表:
序號 | 2008版 | 2018版 | 說明 |
1 | 1 范圍 | 1 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飲用天然礦泉水。 | 范圍簡潔明了,刪除了2008版的“2規(guī) 范性引用文件”條款。 |
2 | 3 術語和定義 4 產(chǎn)品分類 | 2 術語和定義 | 定義沒變,產(chǎn)品分類也還是4種,2018 版把原“3術語和定義”及“4產(chǎn)品分類 ”合并在“2術語和定義”條款中。 |
3 | 5 要求 | 3 技術要求 3.1 原料要求 水源水從地下深處自然涌出或經(jīng)鉆井 采集。水源的衛(wèi)生防護和水源水水質監(jiān)測 按照GB19304執(zhí)行,水質監(jiān)測項目應符合 3.3(錳、耗氧量除外)、3.4和3.5的規(guī)定 | 2018版對源水水質監(jiān)測項目中不包括 3.2感官要求和錳、耗氧量(個人猜測 用意是可以通過水處理工藝解決,所以 無需監(jiān)測)。 |
4 | 表1 感官要求 色度/度≤15 渾濁度/NTU≤5 | 表1 感官要求 色度/度≤10 渾濁度/NTU≤1 | 新標準色度和渾濁度要求更高,和 GB19298包裝飲用水保持一致(飲用純 凈水除外),經(jīng)過水處理后肯定沒問題 |
5 | 5.2.2 理化要求 5.2.2.1 界限指標 8項 | 3.3 理化指標 3.3.1 界限指標 7項 | 界限指標刪除了碘化物,個人猜測是因 為有碘鹽了居民現(xiàn)在不缺碘,何況碘攝 入過量可導致甲狀腺功能減退癥、自身 免疫甲狀腺病和乳頭狀甲狀腺癌。 |
6 | 5.2.2.2 限量指標 18項 | 3.3.2 限量指標 | 1、2008版污染物指標5項(亞硝酸鹽除 外)并入2018版限量指標; 2、2008版限量指標中的砷、鎘、鉛、 汞、硝酸鹽和污染物指標中的亞硝酸鹽 共6項合并為2018版的污染物指標,直 接參照GB2762,指標不變; 3、2018版限量指標中耗氧量由原 3.0mg/L降為2.0mg/L。 |
7 | 5.2.3 微生物要求 表5 微生物指標 表6 第二次檢驗 | 3.5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應符合表4的規(guī)定。 表4 微生物限量 | 2018版微生物一次取樣數(shù)5個,且限量 都是0,也就是說5個樣品的4個微生物 項目檢測結果都必須是0才合格。 (2008版是先取1個樣,檢測4項如都為 0則合格;如檢測結果有1的,則二次取 樣4個再次檢測,最多有1個樣品檢測結 果為1的則視為合格)。更嚴格了。 |
8 | 3.6 食品添加劑 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GB2760的規(guī)定。 | 增加了食品添加劑的要求,應該是針對 充入的二氧化碳。 | |
9 | 5.3 加工工藝要求 | 4 其他 | 1、2018版刪除了加工工藝要求,僅保 留2008版“5.3.3 不得用容器將原水運 至異地灌裝”; 2、2018版把原檢驗方法合并至各項目 指標表格的最后一列; 3、刪除了檢驗規(guī)則; 4、刪除了原“8 標志、包裝、運輸和 貯存”,僅保留原“8.1標志”主要內(nèi) |